非法场外配资案例(四) -米乐网页

当前位置:  米乐网页-米乐app官网登录 > 投资者教育 > 打击非法证券期货 > 识别防范非法证券期货
非法场外配资案例(四)
时间:2021-11-25 08:31  来源:先锋期货  字体:【    】1289

非法场外配资案例:何某非法经营案

案情摘要

被告人何某为xx期货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2014年以来,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期货业务,通过出借私人期货账户或利用“zq金融资产管理平台”软件开设子账户的方式,组织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并为客户提供配资服务,涉案金额巨大,严重扰乱了期货市场秩序。

被告人何敏2014年2月担任xx期货公司a营业部总经理以来,明知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不具备开展期货业务资格,依然为该公司先后介绍了杨某、罗某、钟某等并不具备股指期货交易资格的客户进行股指期货交易,并提供配资服务,导致风险过度放大,造成客户严重亏损。被告人何敏通过为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非法期货经营活动介绍客户,通过获得手续费返佣和配资利息返佣的方式从中非法获利140222.23元。

最终法院判决:何敏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被告人何敏获得的违法所得140222.23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风险提示

对于利用职务便利为非法开展期货交易的机构介绍客户、提供配资服务的行为同样涉嫌实施非法经营罪,广大投资者注意,对于此类期货公司工作人员私下接受其他公司委托介绍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的行为,投资者一定要加强防范,不要被期货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份所迷惑。(案例来源:刑事判决书:(2016)湘0624刑初417号)

注:文字内容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北京证券业协会。 风险提示:本文不代表任何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基金投资须谨慎。

声明: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本网站亦不保证文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及入市依据。凡据此入市者,风险和责任需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如果我们转载的文章不符合作者的米乐app官网登录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希望转载文章的,请及时联系米乐app官网登录: wlfqp@xfqh.cn,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客户服务
互联网开户流程
资金存取

应急下单
常见问题
 
交易提示
掌上营业厅
交割服务
应急下单
投诉及建议

客服热线:400-8824-188        开户/合作咨询:0755-88267533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5401
    
本网站已支持ipv6
微掌厅
微信公众号
米乐网页的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