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一答丨民法典上的特别法人“特别”在哪里? -米乐网页

当前位置:  米乐网页-米乐app官网登录 > 投资者教育 > 全国法制宣传专栏 > 民法典宣传专栏
一问一答丨民法典上的特别法人“特别”在哪里?
时间:2020-11-09 14:25  来源:人民政协网  字体:【    】1443

民法典规定的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以机关法人为例,说说它的特殊性。

首先,机关法人依法设立,不能自己约定成立。机关法人是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并因行使国家权力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政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都是机关法人。

其次,机关法人为履行法定职能而特许设立,无需经专门机构核准登记。但机关法人进行民事活动时,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一样,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再次,机关法人的经费纳入国家预算,由国家财政拨给,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因此,机关法人不是营利法人,也不是非营利法人。国际上,将机关法人称为“公法人”。

机关法人以外的“特别法人”,都具有不同的“特别”之处,最大的共同点是“依法设立”。

声明: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本网站亦不保证文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及入市依据。凡据此入市者,风险和责任需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如果我们转载的文章不符合作者的米乐app官网登录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希望转载文章的,请及时联系米乐app官网登录: wlfqp@xfqh.cn,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客户服务
互联网开户流程
资金存取

应急下单
常见问题
 
交易提示
掌上营业厅
交割服务
应急下单
投诉及建议

客服热线:400-8824-188        开户/合作咨询:0755-88267533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5401
    
本网站已支持ipv6
微掌厅
微信公众号
米乐网页的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