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洗钱宣传】潜伏在身边的洗钱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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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一词来源于一个小故事,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黑手党的一名金融专家购买了一台投币式洗衣机,为顾客清洗衣服并收取现金。每天晚上计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他就把其他非法所得的赃款混入其中,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扣去其应缴的税款外,剩下的非法得来的钱财就被洗成了他的合法收入,形成了现代意义上最早的“洗钱”。
此后,我们将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交易、转移、转换等各种方式加以合法化、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称为“洗钱”。
在很多人的眼里,洗钱一词距离自己很远,其实不然,洗钱的案例在我们身边比比皆是,只有了解这些案例,清楚作案手法,才能有效保护自己,远离洗钱活动。
经典案例
1.案例一:温州夫妇非法吸存3.8亿元,被曝投资煤矿洗钱
胡某夫妇二人在温州当地及上海金山拥有两家工艺品有限公司,另有灯饰公司、电子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等多项产业。2008年以来,夫妇俩分别以厂房建设、银行还贷、购买杭州萧山某处码头为名,并用高息回报为诱饵,先后向叶某等20余名企业家和民间投资人非法吸收存款人民币3.8亿元。同时,二人再以个人固定资产为抵押,向多家银行贷款4.1亿元。2011年12月,胡某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使得他们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无法偿还。在长期追债无果的情况下,债权人叶某等人于2012年向警方报了案。胡某夫妇名下除了被公安机关查封的资产外,尚有巨额资金流向贵州一煤矿,且二人为了隐匿非法所得的资金,与胡某的姐夫吴某通谋,以吴某的名义对煤矿进行投资并占有一定股份。
2.案例二:身份证借他人使用,卷入洗钱案件
老李是一名下岗职工,有一天警方突然找上门来,说接到举报发现在小区的一处空房内发现存有900多万巨款,经调查发现房主是老李。但是老李坚决否认自己买过房,经过回忆老李才想起来,数月前曾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了妹妹。原来老李的妹妹正是某局长的妻子,为了隐瞒其丈夫受贿所得,她借亲属的身份证件购买了多处房产进行洗钱。
3.案例三:用自己帐户给他人提现,被判洗钱罪
韩某在其姐夫倪某的公司工作,得知倪某被追债后,韩某为帮姐夫早日还债,提供本人账户,让倪某及其公司以集资诈骗和骗取贷款的方式骗取资金并转入其账户,随后韩某在多个银行将非法资金取现后转交给倪某。最终韩某被认定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小编提醒:
洗钱是很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会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洗钱不只是发生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中,更是发生在我们身边,或许我们自己不会主动参与到洗钱中,但可能由于我们的不了解,或者疏忽,会不经意陷入到洗钱犯罪中,给自己造成损失。大家要保护好自己,知法懂法,提高警惕,远离非法洗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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