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虚拟货币 增强风险意识 -米乐网页

当前位置:  米乐网页-米乐app官网登录 > 投资者教育 > 反洗钱专栏 > 反洗钱宣传
远离虚拟货币 增强风险意识
时间:2023-06-01 14:17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支  字体:【    】621

背景

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

“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问与答

什么是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我们平常所说的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空气币等均是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危害:

1、虚拟货币使用匿名进行交易,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成为洗钱、非法转移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2、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人或组织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常见的虚拟货币骗局形式有哪些?

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的管控

 

202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将第二条第八项“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修改为“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将网络借贷、虚拟币交易等方式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如何配合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

 

 

什么是虚拟货币?

声明: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本网站亦不保证文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及入市依据。凡据此入市者,风险和责任需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如果我们转载的文章不符合作者的米乐app官网登录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希望转载文章的,请及时联系米乐app官网登录: wlfqp@xfqh.cn,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客户服务
互联网开户流程
资金存取

应急下单
常见问题
 
交易提示
掌上营业厅
交割服务
应急下单
投诉及建议

客服热线:400-8824-188        开户/合作咨询:0755-88267533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5401
    
本网站已支持ipv6
微掌厅
微信公众号
米乐网页的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